所内动态
历时五年,“红罐之争”终于落幕。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享“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双方互不侵权,互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指出,知识产权制度在于保障和激励创新。劳动者以诚实劳动、诚信经营的方式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的行为,应当为法律所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当以维护有序规范、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己任,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对这类纠纷的处理,需要我们充分考量和尊重纠纷形成的历史成因、使用现状、消费者的认知等多种因素,以维护诚实信用并尊重客观现实为基本原则,严格遵循法律的指引,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受央视财经频道之邀请,万商天勤合伙人刘宇光律师对此次“红罐之争”的判决结果进行了评述。刘宇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案的核心是企业的经济利益,具体来说就是知名商品的品牌核心价值是争议的焦点。最高法此次的判决既保护了品牌,也没有使争议的双方两败俱伤,双方可以共用“红罐”,从竞争走向竞合,可以把品牌做得更大更强。最高人民法院的此次的判决在某种意义上是一次“双赢”判决,该案将有望成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标志性判决。
刘宇光是本所合伙人,专注于知识产权和争议解决领域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