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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4日,深圳仲裁委员会召开第四届仲裁员聘任会议,张志、张丽杰、陈冰梅,刘宇光律师被聘为深圳仲裁委员会新一届(第四届)仲裁员,任期五年。深圳仲裁委员会以其专业、中立、高效、公正的仲裁服务,成为全国知名的仲裁机构,在香港、澳门、台湾和东南亚具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