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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中概股美国上市及纳斯达克挂牌法律实务 | 讲座

近年来,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备受国内外投资者青睐,投资热情愈发高涨。中概股陆续从海外资本市场回归中国,有进有退,浪潮不断。鉴于此,近日,美国格威 · 舒伯 · 拜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琼律师来到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成都办公室,结合他丰富的国内外法律实务经验,为各位共同分享中概股美国上市程序以及纳斯达克挂牌等相关法律知识。

美国格威 · 舒伯 · 拜耳律师事务所(“GSB”)是一家为公司和个人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公司设立与并购、证券和资本市场融资、运输物流等多个领域,在北京、美国首都华盛顿、纽约、西雅图、波特兰以及安克雷奇等多处设有办事机构,共有110多名专职律师。李琼律师作为该所的合伙人,毕业于美国堪萨斯大学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堪萨斯州道格拉斯县第七地区法院首席法官罗伯特费尔柴德的书记员以及上海市杨浦区杨芦隐法官的书记员。李琼律师有6年的中国律师执业经验和13年的美国律师执业经验,在股权债权公开募集、私募和注册股票的直接发售、国际上市公司报表与合规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此次讲座,李琼律师围绕“中概股美国上市的现状及程序”“纳斯达克挂牌一系列注意事项”为大家进行了讲解。

首先,李琼律师表示,中概股发展历程曲折,从2011到2013年连续三年陷入低谷,然而,从2016年开始中概股发展迅速,尤其以高科技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受到美国上市市场的追捧。解决好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途径是开启中概股发展的重要步骤,途径一是通过IPO(首次公开募集融资)上市,二是通过反向并购上市。

外国注册公司通过IPO直接到美国上市,需要受到美国联邦法会的监管,但较美国本土公司来说上市门槛略低,可以节约很多成本。对于美国注册公司来说最关键的就是经证监会的注册登记。为完成IPO上市,一方面需要联系承销商确保证券能够完成预期,有效降低风险;另一方面需要律师完成尽职调查,因涉及中国法律,中国律师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书,以符合海外投资、外汇管制等条件,确保符合国内法律法规。此外,股票注册登记报告也非常重要,报告中应包括财务报告、公司情况、管理层讨论和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和运作结果,报告的内容应当预设发展情景,符合管理层的预期预警,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人。最后,IPO上市还应在SEC证监会询问函、价格范围和估值、路演和建立股票购买账簿、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挂牌申请、股票登记报告SEC批准生效、定价、招股说明书等流程上做好充分准备。

反向并购,又叫买壳上市,李琼律师表示,现实中很多在美国交易挂牌的公司,其真正的资产都是中国公司,其实质就是并购一个已经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这说明反向并购是中概股美国上市的一种有效途径。从公司交易角度而言,美国上市是并购后的生存公司,但是中国公司的管理层取代了原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从会计角度而言,中国公司是并购后的生存方,原私有的公司的股东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李琼律师强调,美国证券市场不允许借壳,交易审查非常严格,涉及多个层面,稍有不慎,可能导致上市流程重新进行。此外,反向并购公司也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上市前SEC没有审阅过公司的信息和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开始承担上市公司的报告义务但是从来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等等。

不仅如此,李琼律师针对SEC询问函、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公司治理的要求、董事会结构与会议决议等问题进行了说明。他表示,中国对上市要求比较严,而美国有关上市程序和监管的制度已经相对完善,中概股公司确实有相当的市场。

其次,关于纳斯达克挂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拍卖市场,买方和卖方通过该交易所的成员交易股票,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交易股票必须先在该交易所挂牌。在IPO首次公开募集融资时,公司通常在融资的同时于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而反向并购公司,通常不会在原公司上市时所在的交易所挂牌,会选择其他交易所。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机构主要包括:纳斯达克证券市场公司 (“NASDAQ”)、纽约证券交易所 (“NYSE”)以及纽交所 MKT 公司 (“NYSE MKT”) (原名美国证券交易所)。如今,纳斯达克证券市场公司受到很大欢迎,一方面它欢迎上市公司进入挂牌,从而增加交易量。另一方面也会设置标准,满足美国相关法律法规,形成规范化管理。纳斯达克分三个市场:全球精选市场、全球市场、资本市场。每个纳斯达克市场都有各自的首次挂牌、维持挂牌、增发股票的要求和其所需缴纳的费用。上市公司挂牌需要满足如下标准和要求:根据资产、资本、公众持股数和股东数量确定财务数据和流动性,同时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根据所挂牌的不同的纳斯达克市场,财务数据要求为:利润、销售、现金流资本化、销售资本化、资产、股权、市值、总资产、总销售等多个方面。李琼律师介绍到纳斯达克挂牌审批通常需要4到6周的时间:第1周,公司提交挂牌申请资料,纳斯达克工作人员开始审阅申请资料;第2至3周,纳斯达克工作人员完成初步审阅准备其给公司的问询函;第3至4周,公司答复纳斯达克工作人员的问询函;第5至6周,纳斯达克工作人员完成审阅批准公司挂牌。纳斯达克通常通过电子邮件和公司律师联系并提出其要求,而公司必须提供3个做市商确认在公司挂牌后会为公司做市。

此次李琼律师的讲座专业而富有深度,参会人员都积极与李律师就证券融资、资本市场等领域进行深入交流讨论。万商天勤对中概股在美国上市有了更清晰地认识,也了解了纳斯达克的证券交易所的情况以及与美国纽约交易所的区别,受益匪浅,今后将在相关领域继续深入探究,更加专业、高效的为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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